部門簡介
審計處工作職責
- 發布時間:2020/04/27 瀏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第4號令)、《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第17號令)等法律、法規以及速盈的規章製度,對速盈及下屬單位的經濟活動履行內部審計監督職責。
一、負責製定速盈審計工作規章製度及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一)速盈財務預算的編製、執行及決算;
(二)速盈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三)科研經費、專項經費管理和使用;
(四)基本建設項目、修繕工程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五)速盈大宗物品及設備采購;
(六)領導幹部任期、離任經濟責任;
(七)經濟合同、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情況;
(八)內部控製製度的健全、有效及風險管理;
(九)速盈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審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四、做好審計檔案歸檔和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