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製度
試講製度
- 發布時間:2019/08/19 瀏覽:
為了把好任課教師的入口關,確保教學質量,經教研室全體教師研究⛹🏽♂️,特製定本製度。
1.凡是擬調入或分配來本教研室擔任專職教師的同誌🧥,必須先通過試講合格🚵🏼♀️。擔任新課的原有教師也須先通過試講合格。凡是第一次到本教研室兼課的其他教師,也必須先通過試講合格,否則👩🏼🌾🧑⚕️,不予安排授課任務🛩。
2.教師試講時↘️,教研室全體教師必須參加聽課評課💂🏻。聽課教師必須做好聽課記錄,評課時要按照教務處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評分,並作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結論。由教研室主任結合全體聽課教師的意見,作出最後結論。
3.教師試講的題目、內容、時間🙅🏿♀️、地點由教研室主任在試講前3天內確定並通知試講人🧇。試講一般采用“講授”方式🪟,重點考察試講人的擔任某門課程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條件。
4.試講結束後🏃🏻♀️,教研室主任要將評教結果通報試講人,並指出其優點和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