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關於廣西2016年普通高等速盈錄取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6/07/01 瀏覽:
各高等速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6號)精神,確保我區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安全、有序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入學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的原則。
我辦將按照“速盈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負責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製分數線並符合速盈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速盈自行確定,做好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由高等速盈負責。我辦負責監督高等速盈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錄取規則的行為。
二、工作方式
(一)錄取方式。
1.2016年,我區普通高等速盈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遠程異地網上錄取,不組織集中式現場錄取,也不在錄取現場為高校提供計算機設備及網絡環境。
2.根據教育部規定,我辦不接受高等速盈的委托錄取任務。
3.根據教育部關於全面實行遠程錄取管理模式的規定,在錄取期間,高校委托人員、定向單位人員、合作辦學單位人員等非我辦招生錄取工作人員不允許進入招生錄取場所。
4.根據教育部《關於實施“高校招生網絡安全暢通工程”的通知》(教學司〔2006〕15號)的要求,各高校2016年用於網上錄取的電腦主機必須使用cernet的真實IP地址。
(二)組織機構。
我辦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對錄取工作的領導、指揮和綜合協調。下設七個工作組:
1.計劃組,主要負責受理速盈調劑計劃申請;
2.檔案調配組,主要負責調配考生檔案;
3.錄取檢查組,主要負責監督、檢查高等速盈錄取情況;
4.系統維護組,主要負責保障錄取相關網絡及設備的安全、暢通;
5.監察與咨詢組,主要負責對錄取過程實行監督,受理考生、群眾咨詢;
6.文秘宣傳組,主要負責發布招生信息及打印寄送新生錄取名冊;
7.後勤保衛組,主要負責安全保衛、高校錄取費、閱檔費的工作。
(三)人員要求。
普通高等速盈招生錄取是一項政策性強、要求高的工作,各高等速盈要選派政治思想好、清正廉潔、責任心和政策觀念強、熟悉業務、身體健康,且今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本校教師或幹部組成招生錄取工作組參加錄取工作。
(四)錄取辦法。
1.招生錄取工作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具體統一組織實施。
2.我辦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比例投放考生的電子檔案,招生院校的工作人員在本校招生錄取場所通過網絡下載考生電子檔案,及時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確定擬錄取考生的擬錄專業;對未被錄取考生根據有關規定如實寫明退檔考生的退檔原因,在規定的時間內上載投檔考生的處理結果。
擬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是考生檔案的重要組織部分,錄取院校應妥善保存。
3.各招生院校應按公布的招生章程錄取,不得隨意改變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已向社會公布的承諾。
4.按計劃招生。對教育部下達的已經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計劃,未經批準,不得撤減。為了確保招生計劃的順利完成,我辦將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在相關批次設置征集誌願。當高等速盈在錄取控製分數線以上原報考誌願考生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或完成計劃後追加招生計劃的,我辦將匯總計劃缺額信息和追加計劃信息按約定的時間向社會公布,公開向未被錄取的考生征集誌願,以確保招生院校按時完成招生計劃。
歡迎各高等速盈在錄取中向我區追加計劃,追加計劃請通過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
5.對本人填有誌願或經高等速盈征得同意後被錄取的考生,不予退檔換錄。
6.錄取工作的具體程序在正式錄取前公布。
7.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擬錄取的考生等)標註錄取類型後,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準,並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增補或調整相應計劃。省級招辦核準後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並據此打印相應錄取考生名冊,加蓋省級招辦錄取專用章,作為考生被有關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同時須在高校同批次錄取結束後3日之內將錄取考生名冊寄給有關高校。
高校根據經有關省級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新生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經校長簽署、加蓋本校校章後,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並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三、我區錄取相關政策
(一)批次設置。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共設置12個批次。其中,本科共設置9個批次: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專項計劃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預科批、本科第二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第二批預科A類、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高職高專共設置3個批次:高職高專提前批、高職高專普通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
本科提前批中的藝術類專業分為三個投檔批次,第一批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招生的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以下簡稱“藝本一批”);第二批為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區內外本科院校(以下簡稱“藝本二批”);第三批為除藝本一批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其他本科院校(以下簡稱“藝本三批”)。
(二)誌願設置。
我區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誌願設置分為單誌願、平行誌願和順序誌願三種模式。
1.單誌願。
單誌願設置1個院校誌願,6個專業誌願和1個“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
本科提前批(除體育類和藝本二批外)、自主招生批、高職高專提前批的其他類和藝術類的中央美術學院高職(專科)的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科)的影視表演和人物形象設計兩個專業、北京電影學院高職(專科)專業設置為單誌願模式。
2.平行誌願。
平行誌願設置6個院校誌願,均為第一誌願,每個院校誌願設置6個專業誌願和1個“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其中,區內院校在“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中再分為三種選項,具體表述為:一是全部服從調劑,即在所填專業無法滿足時,調劑到該院校的其他專業;二是部分服從調劑,最多服從10個專業,即在該院校內再選擇10個校內專業服從調劑;三是不服從調劑,即除所填報的專業外,不服從調劑到該院校的其他專業。
本科提前批的體育類和藝本二批、專項計劃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預科、本科第二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高職高專提前批的體育類和藝術類[中央美術學院高職(專科)的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科)的影視表演和人物形象設計兩個專業、北京電影學院高職(專科)專業除外]、高職高專普通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設置為平行誌願模式。
3.順序誌願。
順序誌願設置2個院校誌願,有先後順序,表述為第一誌願和第二誌願,每個院校誌願設置6個專業誌願和1個“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
本科第二批預科A類批次設置為順序誌願模式。
(三)投檔規則。
以分批次、分院校、分科類的考生誌願為投檔依據,按投檔基準分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文史、理工類考生以總分做為投檔基準分,藝術類(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批次除外)和體育類考生以綜合分做為投檔基準分。
1.平行誌願批次投檔排序規則。
(1)文史、理工類考生位次排序。
總分(總成績+照顧分,下同)—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 —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即:同科類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總分相同,則按總成績排序,總成績高者排在前面;排在前面的為高位次,排在後面的為低位次。依此類推。
(2)藝術類考生位次排序。
綜合分=總分×20%+藝術成績×(750/300)×80%(綜合分的計算分為兩步:第一步,分數換算,將藝術成績按比例換算為滿分為750分的成績,即藝術成績×750/300;第二步,權重分配後相加,總分占20%,換算後的藝術成績占80%,即總分×20%+換算後的藝術成績×80%)。按美術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主持類、廣播影視編導類6個專業類別分別計算綜合分,報考多個專業類別的考生將有多個綜合分。對總分和藝術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分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分高者排在前面,綜合分相同時,按相應專業類別藝術成績排序,相應專業類別藝術成績也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文化成績排序規則見上述文史、理工類考生排序規則);排在前面的為高位次,排在後面的為低位次。
(3)體育類考生位次排序。
綜合分=總分×80%+術科成績×(750/100)×20%(綜合分的計算分為兩步:第一步,分數換算,將術科成績按比例換算為滿分為750分的成績,即術科成績×750/100;第二步,權重分配後相加,總分占80%,換算後的術科成績占20%,即總分×80%+換算後的術科成績×20%)。對總分和術科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分高者排在前面,綜合分相同時,按術科成績排序,術科成績也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文化成績排序規則見上述文史、理工類考生排序規則);排在前面的為高位次,排在後面的為低位次。
2.投檔比例。
按比例(指招生計劃與投檔人數之比,下同)投檔。
(1)平行誌願投檔。
原則上體育類、藝術類實行平行誌願的批次、本科第一批預科、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高職高專普通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和平行誌願批次分科類招生計劃數小於等於10個的招生院校,均按1:1投檔。
專項計劃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平行誌願批次分科類招生計劃數大於10個的招生院校,可在1:1—1:1.05的比例範圍內提出本校的投檔比例,並及時通過教育部信息交互平臺提交本校投檔比例。院校應根據本校招生計劃和我辦提前提供的模擬投檔的生源情況及時調整投檔比例,以盡可能減少退檔考生數,未及時提供投檔比例的按照1:1.05投檔。
按比例計算,凡投檔數不是整數的,往上取整(即按比例計算,無論該校尾數是0.1還是0.9都按“1”取)。各校須於各批次模擬投檔期間將調檔比例報廣西招生考試院,逾期不報則按招生院校對投檔比例無特殊要求的比例投檔。同位次、同院校誌願的考生不受投檔比例的限製,達到院校投檔條件的將全部投出。
(2)單誌願投檔。
原則上將符合院校條件的考生按照與院校確定的投檔比例投檔(1:1.2以內)。同分數、同院校誌願的考生不受投檔比例的限製,達到院校投檔線的將全部投出。藝術類參考校考成績錄取的批次,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全部投出。
(3)順序誌願投檔。
線上考生數大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120%的院校,一般按1:1.2的比例投檔;線上考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120%的院校,線上生源一次投完。如院校提出具體投檔比例,經我辦同意後,可按院校提出的投檔比例投出合格考生。同分數、同院校誌願的考生不受投檔比例的限製,達到院校投檔線的將全部投出。
3.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
體育類專業投檔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提前批兩個批次,實行平行誌願模式。對體育術科成績和文化總分均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以綜合分排序,按1:1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4.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
藝術類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提前批兩個批次。具體如下:
(1)本科。
藝本一批實行單誌願模式,按誌願和備案名單投檔。
將填報了藝本一批次誌願且校考成績合格並已備案的考生全部投放。其中,投檔到四川音樂學院和沈陽音樂學院的考生,其文化總分需達到我區藝術類文化分本科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
藝本二批次實行平行誌願模式,按綜合分投檔。
對文化總分和藝術成績均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分專業類別以綜合分排序,按1:1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於同時擁有多個專業類別綜合分的考生,按考生誌願對應的專業類別綜合分投檔。
藝本三批次實行單誌願模式,按誌願、成績和備案名單投檔。將填報了藝本三批誌願且文化總分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校考成績合格並已獲得相應院校備案的考生全部投放。
對於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學門類專業(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專業),考生文化總分不得低於招生院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
(2)高職高專。
以統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對文化總分和藝術成績均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分專業類別以綜合分排序按1:1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於同時擁有多個專業類別綜合分的考生,按考生誌願對應的專業類別綜合分投檔;以校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中中央美術學院高職(專科)的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科)的影視表演和人物形象設計兩個專業、北京電影學院高職(專科)專業等實行單誌願模式,按誌願、成績和備案名單投檔。將填報了該誌願且文化總分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校考成績合格並已獲得相應院校備案的考生全部投放。
(四)加分政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加5分。
(1)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
(2)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一、二等獎者;
(3)“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一、二等獎者;
(4)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5)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獲獎者;
(6)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
以上各獎項的獎項名稱及獲獎學生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獲獎項目名稱和獲獎學生名單為準。
(7)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考生,須經自治區體育局進行復核復測確認資質,並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組織相關測試合格後才具備加分資格,同時規定只有報考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才適用於此項加分政策。
2.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3.在全區範圍內(除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區外),對瑤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加20分。
對融水、三江、龍勝、恭城、隆林、富川、羅城、環江、巴馬、都安、大化、金秀、資源、淩雲、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區、東興市、靖西、那坡、憑祥、大新、寧明、龍州、德保、扶綏、崇左市江州區、天等、上思等28個民族自治縣(含享受民族自治縣同等待遇縣)和邊境縣(含享受邊境縣同等待遇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20分。
對融安、灌陽、蒙山、百色市市轄區(右江區)、田陽、田東、平果、樂業、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轄區(金城江區)、南丹、天峨、鳳山、東蘭、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馬山等22個山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除上述50個縣(市、區)、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10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外,區內其他市、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7分。
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符合我區普高報名條件,戶口未遷入我區的外來人員,除持有我區有效期內的經我區設區的市(含)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安部門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即人才居住證)的之外,屬於少數民族的,加5分。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的考生,加10分。
5.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6.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加20分。
7.山區、邊境縣考生加分項目。
對融水、三江、龍勝、恭城、隆林、富川、羅城、環江、巴馬、都安、大化、金秀、資源、淩雲、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區、東興市、靖西、那坡、憑祥、大新、寧明、龍州、德保、扶綏、崇左市江州區、天等、上思等28個山區和邊境縣(含享受邊境縣同等待遇縣)的考生,加20分。
對融安、灌陽、蒙山、百色市市轄區(右江區)、田陽、田東、平果、樂業、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轄區(金城江區)、南丹、天峨、鳳山、東蘭、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馬山、防城港市港口區等23個山區和邊境縣(含享受邊境縣同等待遇縣)的考生,加10分。
8.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紮戶女兒考生,加10分。
同時符合上述8項有關照顧條件的考生,加分項目、分值不能累加。其中第1項至第6項為全國性加分項目;第7項、第8項為地方性加分項目。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於在我區招生的全部高校排序投檔,地方性加分項目只適用於廣西高校排序投檔。排序投檔時,對考生填報的區外高校,將取全國性加分中分值最高的項目加分計入總分排序投檔;對考生填報的區內高校,將取所享受加分項目中分值最高的項目加分計入總分排序投檔。
9.報考軍隊院校的飛行與指揮專業,經政審和招飛測試合格的考生可在總分(已含上述加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到相應院校。
10.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等速盈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1.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四、錄取批次時間安排
(一)錄取日程表
錄取批次 |
錄取時間 |
本科提前批 |
7月2日-7月19日 |
專項計劃批 |
7月9日—7月12日 |
自主招生批 |
7月12日-7月13日 |
本科第一批 |
7月12日-7月18日 |
本科第一批預科 |
7月18日-7月21日 |
本科第二批 |
7月21日-7月30日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 |
7月28日-7月30日 |
本科第二批預科A類(區內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生) |
7月31日-8月1日 |
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 |
8月1日-8月3日 |
高職高專提前批 |
8月5日-8月9日 |
高職高專普通批 |
8月9日-8月15日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 |
8月16日-8月18日 |
(二)各批次預計投檔時間節點
序號 |
錄取批次 |
預計投檔時間 |
|
提前批 |
普通批 |
||
1 |
藝本一批 |
|
7月2日 |
2 |
本科提前批其他類 |
|
7月4日 |
3 |
本科提前批體育類 |
|
7月4日 |
4 |
本科提前批體育類和其他類征集 |
|
7月8日 |
5 |
|
專項計劃批 |
7月9日 |
6 |
藝本二批 |
|
7月10日 |
7 |
|
專項計劃批征集 |
7月11日 |
8 |
|
自主選拔批 |
7月12日 |
9 |
|
本科第一批 |
7月13日 |
10 |
藝本二批征集 |
|
7月14日 |
11 |
藝本三批 |
|
7月15日 |
12 |
|
本科第一批征集 |
7月16日 |
13 |
|
專項計劃批二次征集 |
7月17日 |
14 |
藝本三批征集 |
|
7月18日 |
15 |
|
本科第一批預科 |
7月19日 |
16 |
|
本科第一批預科征集 |
7月20日 |
|
(如本科第一批、藝本二批、藝本三批需進行二次征集,則同時公布缺額信息,投檔時間順序:本科第一批、藝本二批、藝本三批) |
||
17 |
|
本科第二批 |
7月22日 |
18 |
|
本科第二批征集 |
7月27日 |
19 |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 |
7月28日 |
20 |
|
本科第二批第二次征集 |
7月29日 |
21 |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征集 |
7月30日 |
22 |
|
本科第二批預科A |
7月31日 |
23 |
|
本科第二批預科B |
8月1日 |
24 |
|
本科第二批預科B征集 |
8月3日 |
25 |
高職高專提前批體育類 |
|
8月5日 |
26 |
高職高專提前批藝術類 |
|
8月6日 |
27 |
高職高專提前批其他類 |
|
8月6日 |
28 |
高職高專提前批征集(順序同上) |
|
8月8日 |
29 |
|
高職高專普通批 |
8月9日 |
30 |
|
高職高專普通批征集 |
8月13日 |
31 |
|
高職高專普通批二次征集 |
8月15日 |
32 |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 |
8月16日 |
33 |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征集 |
8月18日 |
(三)各批次招生院校見附件。
五、考生檔案
(一)為了適應網上錄取的需要,我區高考考生檔案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電子檔案,用於高考錄取。考生電子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等)、體檢信息、誌願信息、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等速盈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考生電子檔案是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結果的集中反映,是高等速盈錄取新生的依據。考生的電子檔案須與考生報名登記信息確認表、體檢表、報考院校(專業)誌願信息確認表及考生各科考試成績等紙介質材料的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考生電子檔案由招生部門建立,並由我辦提供給錄取院校。第二部分為紙介質檔案,為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紙介質檔案由考生所在的高級中等教育速盈或單位建立。
(二)高等速盈應妥善保存閱檔期間所下載的考生電子檔案,並打印一份,作為考生檔案的一部分存檔,與考生自帶的高中階段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合並在一起,作為考生個人的高考檔案。錄取工作結束後,我辦不再提供電子檔案下載途徑或其他載體形式的考生檔案。在我區錄取的大學新生,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一律由其畢業中學或其檔案管理單位負責提供,考生憑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到本人畢業速盈或檔案管理單位提取。檔案提供單位負責用專用檔案袋密封並加蓋密封章,辦理檔案移交手續後交由考生本人親自帶到高校。我辦不再向錄取院校提供與電子檔案相一致的紙介質檔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7月1日
各高等速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6號)精神,確保我區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安全、有序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入學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的原則。
我辦將按照“速盈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負責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製分數線並符合速盈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速盈自行確定,做好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由高等速盈負責。我辦負責監督高等速盈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錄取規則的行為。
二、工作方式
(一)錄取方式。
1.2016年,我區普通高等速盈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遠程異地網上錄取,不組織集中式現場錄取,也不在錄取現場為高校提供計算機設備及網絡環境。
2.根據教育部規定,我辦不接受高等速盈的委托錄取任務。
3.根據教育部關於全面實行遠程錄取管理模式的規定,在錄取期間,高校委托人員、定向單位人員、合作辦學單位人員等非我辦招生錄取工作人員不允許進入招生錄取場所。
4.根據教育部《關於實施“高校招生網絡安全暢通工程”的通知》(教學司〔2006〕15號)的要求,各高校2016年用於網上錄取的電腦主機必須使用cernet的真實IP地址。
(二)組織機構。
我辦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對錄取工作的領導、指揮和綜合協調。下設七個工作組:
1.計劃組,主要負責受理速盈調劑計劃申請;
2.檔案調配組,主要負責調配考生檔案;
3.錄取檢查組,主要負責監督、檢查高等速盈錄取情況;
4.系統維護組,主要負責保障錄取相關網絡及設備的安全、暢通;
5.監察與咨詢組,主要負責對錄取過程實行監督,受理考生、群眾咨詢;
6.文秘宣傳組,主要負責發布招生信息及打印寄送新生錄取名冊;
7.後勤保衛組,主要負責安全保衛、高校錄取費、閱檔費的工作。
(三)人員要求。
普通高等速盈招生錄取是一項政策性強、要求高的工作,各高等速盈要選派政治思想好、清正廉潔、責任心和政策觀念強、熟悉業務、身體健康,且今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本校教師或幹部組成招生錄取工作組參加錄取工作。
(四)錄取辦法。
1.招生錄取工作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具體統一組織實施。
2.我辦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比例投放考生的電子檔案,招生院校的工作人員在本校招生錄取場所通過網絡下載考生電子檔案,及時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確定擬錄取考生的擬錄專業;對未被錄取考生根據有關規定如實寫明退檔考生的退檔原因,在規定的時間內上載投檔考生的處理結果。
擬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是考生檔案的重要組織部分,錄取院校應妥善保存。
3.各招生院校應按公布的招生章程錄取,不得隨意改變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已向社會公布的承諾。
4.按計劃招生。對教育部下達的已經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計劃,未經批準,不得撤減。為了確保招生計劃的順利完成,我辦將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在相關批次設置征集誌願。當高等速盈在錄取控製分數線以上原報考誌願考生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或完成計劃後追加招生計劃的,我辦將匯總計劃缺額信息和追加計劃信息按約定的時間向社會公布,公開向未被錄取的考生征集誌願,以確保招生院校按時完成招生計劃。
歡迎各高等速盈在錄取中向我區追加計劃,追加計劃請通過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
5.對本人填有誌願或經高等速盈征得同意後被錄取的考生,不予退檔換錄。
6.錄取工作的具體程序在正式錄取前公布。
7.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擬錄取的考生等)標註錄取類型後,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準,並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增補或調整相應計劃。省級招辦核準後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並據此打印相應錄取考生名冊,加蓋省級招辦錄取專用章,作為考生被有關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同時須在高校同批次錄取結束後3日之內將錄取考生名冊寄給有關高校。
高校根據經有關省級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新生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經校長簽署、加蓋本校校章後,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並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三、我區錄取相關政策
(一)批次設置。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共設置12個批次。其中,本科共設置9個批次: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專項計劃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預科批、本科第二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第二批預科A類、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高職高專共設置3個批次:高職高專提前批、高職高專普通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
本科提前批中的藝術類專業分為三個投檔批次,第一批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招生的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以下簡稱“藝本一批”);第二批為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區內外本科院校(以下簡稱“藝本二批”);第三批為除藝本一批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其他本科院校(以下簡稱“藝本三批”)。
(二)誌願設置。
我區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誌願設置分為單誌願、平行誌願和順序誌願三種模式。
1.單誌願。
單誌願設置1個院校誌願,6個專業誌願和1個“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
本科提前批(除體育類和藝本二批外)、自主招生批、高職高專提前批的其他類和藝術類的中央美術學院高職(專科)的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科)的影視表演和人物形象設計兩個專業、北京電影學院高職(專科)專業設置為單誌願模式。
2.平行誌願。
平行誌願設置6個院校誌願,均為第一誌願,每個院校誌願設置6個專業誌願和1個“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其中,區內院校在“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中再分為三種選項,具體表述為:一是全部服從調劑,即在所填專業無法滿足時,調劑到該院校的其他專業;二是部分服從調劑,最多服從10個專業,即在該院校內再選擇10個校內專業服從調劑;三是不服從調劑,即除所填報的專業外,不服從調劑到該院校的其他專業。
本科提前批的體育類和藝本二批、專項計劃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預科、本科第二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高職高專提前批的體育類和藝術類[中央美術學院高職(專科)的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科)的影視表演和人物形象設計兩個專業、北京電影學院高職(專科)專業除外]、高職高專普通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設置為平行誌願模式。
3.順序誌願。
順序誌願設置2個院校誌願,有先後順序,表述為第一誌願和第二誌願,每個院校誌願設置6個專業誌願和1個“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選項。
本科第二批預科A類批次設置為順序誌願模式。
(三)投檔規則。
以分批次、分院校、分科類的考生誌願為投檔依據,按投檔基準分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文史、理工類考生以總分做為投檔基準分,藝術類(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批次除外)和體育類考生以綜合分做為投檔基準分。
1.平行誌願批次投檔排序規則。
(1)文史、理工類考生位次排序。
總分(總成績+照顧分,下同)—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 —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即:同科類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總分相同,則按總成績排序,總成績高者排在前面;排在前面的為高位次,排在後面的為低位次。依此類推。
(2)藝術類考生位次排序。
綜合分=總分×20%+藝術成績×(750/300)×80%(綜合分的計算分為兩步:第一步,分數換算,將藝術成績按比例換算為滿分為750分的成績,即藝術成績×750/300;第二步,權重分配後相加,總分占20%,換算後的藝術成績占80%,即總分×20%+換算後的藝術成績×80%)。按美術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主持類、廣播影視編導類6個專業類別分別計算綜合分,報考多個專業類別的考生將有多個綜合分。對總分和藝術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分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分高者排在前面,綜合分相同時,按相應專業類別藝術成績排序,相應專業類別藝術成績也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文化成績排序規則見上述文史、理工類考生排序規則);排在前面的為高位次,排在後面的為低位次。
(3)體育類考生位次排序。
綜合分=總分×80%+術科成績×(750/100)×20%(綜合分的計算分為兩步:第一步,分數換算,將術科成績按比例換算為滿分為750分的成績,即術科成績×750/100;第二步,權重分配後相加,總分占80%,換算後的術科成績占20%,即總分×80%+換算後的術科成績×20%)。對總分和術科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分高者排在前面,綜合分相同時,按術科成績排序,術科成績也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文化成績排序規則見上述文史、理工類考生排序規則);排在前面的為高位次,排在後面的為低位次。
2.投檔比例。
按比例(指招生計劃與投檔人數之比,下同)投檔。
(1)平行誌願投檔。
原則上體育類、藝術類實行平行誌願的批次、本科第一批預科、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高職高專普通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和平行誌願批次分科類招生計劃數小於等於10個的招生院校,均按1:1投檔。
專項計劃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平行誌願批次分科類招生計劃數大於10個的招生院校,可在1:1—1:1.05的比例範圍內提出本校的投檔比例,並及時通過教育部信息交互平臺提交本校投檔比例。院校應根據本校招生計劃和我辦提前提供的模擬投檔的生源情況及時調整投檔比例,以盡可能減少退檔考生數,未及時提供投檔比例的按照1:1.05投檔。
按比例計算,凡投檔數不是整數的,往上取整(即按比例計算,無論該校尾數是0.1還是0.9都按“1”取)。各校須於各批次模擬投檔期間將調檔比例報廣西招生考試院,逾期不報則按招生院校對投檔比例無特殊要求的比例投檔。同位次、同院校誌願的考生不受投檔比例的限製,達到院校投檔條件的將全部投出。
(2)單誌願投檔。
原則上將符合院校條件的考生按照與院校確定的投檔比例投檔(1:1.2以內)。同分數、同院校誌願的考生不受投檔比例的限製,達到院校投檔線的將全部投出。藝術類參考校考成績錄取的批次,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全部投出。
(3)順序誌願投檔。
線上考生數大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120%的院校,一般按1:1.2的比例投檔;線上考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120%的院校,線上生源一次投完。如院校提出具體投檔比例,經我辦同意後,可按院校提出的投檔比例投出合格考生。同分數、同院校誌願的考生不受投檔比例的限製,達到院校投檔線的將全部投出。
3.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
體育類專業投檔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提前批兩個批次,實行平行誌願模式。對體育術科成績和文化總分均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以綜合分排序,按1:1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4.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
藝術類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提前批兩個批次。具體如下:
(1)本科。
藝本一批實行單誌願模式,按誌願和備案名單投檔。
將填報了藝本一批次誌願且校考成績合格並已備案的考生全部投放。其中,投檔到四川音樂學院和沈陽音樂學院的考生,其文化總分需達到我區藝術類文化分本科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
藝本二批次實行平行誌願模式,按綜合分投檔。
對文化總分和藝術成績均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分專業類別以綜合分排序,按1:1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於同時擁有多個專業類別綜合分的考生,按考生誌願對應的專業類別綜合分投檔。
藝本三批次實行單誌願模式,按誌願、成績和備案名單投檔。將填報了藝本三批誌願且文化總分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校考成績合格並已獲得相應院校備案的考生全部投放。
對於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學門類專業(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專業),考生文化總分不得低於招生院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
(2)高職高專。
以統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對文化總分和藝術成績均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分專業類別以綜合分排序按1:1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於同時擁有多個專業類別綜合分的考生,按考生誌願對應的專業類別綜合分投檔;以校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中中央美術學院高職(專科)的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科)的影視表演和人物形象設計兩個專業、北京電影學院高職(專科)專業等實行單誌願模式,按誌願、成績和備案名單投檔。將填報了該誌願且文化總分達到錄取控製分數線、校考成績合格並已獲得相應院校備案的考生全部投放。
(四)加分政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加5分。
(1)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
(2)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一、二等獎者;
(3)“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一、二等獎者;
(4)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5)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獲獎者;
(6)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
以上各獎項的獎項名稱及獲獎學生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獲獎項目名稱和獲獎學生名單為準。
(7)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考生,須經自治區體育局進行復核復測確認資質,並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組織相關測試合格後才具備加分資格,同時規定只有報考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才適用於此項加分政策。
2.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3.在全區範圍內(除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區外),對瑤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加20分。
對融水、三江、龍勝、恭城、隆林、富川、羅城、環江、巴馬、都安、大化、金秀、資源、淩雲、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區、東興市、靖西、那坡、憑祥、大新、寧明、龍州、德保、扶綏、崇左市江州區、天等、上思等28個民族自治縣(含享受民族自治縣同等待遇縣)和邊境縣(含享受邊境縣同等待遇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20分。
對融安、灌陽、蒙山、百色市市轄區(右江區)、田陽、田東、平果、樂業、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轄區(金城江區)、南丹、天峨、鳳山、東蘭、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馬山等22個山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除上述50個縣(市、區)、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10個世居少數民族的考生外,區內其他市、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7分。
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符合我區普高報名條件,戶口未遷入我區的外來人員,除持有我區有效期內的經我區設區的市(含)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安部門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即人才居住證)的之外,屬於少數民族的,加5分。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的考生,加10分。
5.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6.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加20分。
7.山區、邊境縣考生加分項目。
對融水、三江、龍勝、恭城、隆林、富川、羅城、環江、巴馬、都安、大化、金秀、資源、淩雲、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區、東興市、靖西、那坡、憑祥、大新、寧明、龍州、德保、扶綏、崇左市江州區、天等、上思等28個山區和邊境縣(含享受邊境縣同等待遇縣)的考生,加20分。
對融安、灌陽、蒙山、百色市市轄區(右江區)、田陽、田東、平果、樂業、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轄區(金城江區)、南丹、天峨、鳳山、東蘭、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馬山、防城港市港口區等23個山區和邊境縣(含享受邊境縣同等待遇縣)的考生,加10分。
8.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紮戶女兒考生,加10分。
同時符合上述8項有關照顧條件的考生,加分項目、分值不能累加。其中第1項至第6項為全國性加分項目;第7項、第8項為地方性加分項目。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於在我區招生的全部高校排序投檔,地方性加分項目只適用於廣西高校排序投檔。排序投檔時,對考生填報的區外高校,將取全國性加分中分值最高的項目加分計入總分排序投檔;對考生填報的區內高校,將取所享受加分項目中分值最高的項目加分計入總分排序投檔。
9.報考軍隊院校的飛行與指揮專業,經政審和招飛測試合格的考生可在總分(已含上述加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到相應院校。
10.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等速盈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1.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四、錄取批次時間安排
(一)錄取日程表
錄取批次 |
錄取時間 |
本科提前批 |
7月2日-7月19日 |
專項計劃批 |
7月9日—7月12日 |
自主招生批 |
7月12日-7月13日 |
本科第一批 |
7月12日-7月18日 |
本科第一批預科 |
7月18日-7月21日 |
本科第二批 |
7月21日-7月30日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 |
7月28日-7月30日 |
本科第二批預科A類(區內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生) |
7月31日-8月1日 |
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 |
8月1日-8月3日 |
高職高專提前批 |
8月5日-8月9日 |
高職高專普通批 |
8月9日-8月15日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 |
8月16日-8月18日 |
(二)各批次預計投檔時間節點
序號 |
錄取批次 |
預計投檔時間 |
|
提前批 |
普通批 |
||
1 |
藝本一批 |
|
7月2日 |
2 |
本科提前批其他類 |
|
7月4日 |
3 |
本科提前批體育類 |
|
7月4日 |
4 |
本科提前批體育類和其他類征集 |
|
7月8日 |
5 |
|
專項計劃批 |
7月9日 |
6 |
藝本二批 |
|
7月10日 |
7 |
|
專項計劃批征集 |
7月11日 |
8 |
|
自主選拔批 |
7月12日 |
9 |
|
本科第一批 |
7月13日 |
10 |
藝本二批征集 |
|
7月14日 |
11 |
藝本三批 |
|
7月15日 |
12 |
|
本科第一批征集 |
7月16日 |
13 |
|
專項計劃批二次征集 |
7月17日 |
14 |
藝本三批征集 |
|
7月18日 |
15 |
|
本科第一批預科 |
7月19日 |
16 |
|
本科第一批預科征集 |
7月20日 |
|
(如本科第一批、藝本二批、藝本三批需進行二次征集,則同時公布缺額信息,投檔時間順序:本科第一批、藝本二批、藝本三批) |
||
17 |
|
本科第二批 |
7月22日 |
18 |
|
本科第二批征集 |
7月27日 |
19 |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 |
7月28日 |
20 |
|
本科第二批第二次征集 |
7月29日 |
21 |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本科批征集 |
7月30日 |
22 |
|
本科第二批預科A |
7月31日 |
23 |
|
本科第二批預科B |
8月1日 |
24 |
|
本科第二批預科B征集 |
8月3日 |
25 |
高職高專提前批體育類 |
|
8月5日 |
26 |
高職高專提前批藝術類 |
|
8月6日 |
27 |
高職高專提前批其他類 |
|
8月6日 |
28 |
高職高專提前批征集(順序同上) |
|
8月8日 |
29 |
|
高職高專普通批 |
8月9日 |
30 |
|
高職高專普通批征集 |
8月13日 |
31 |
|
高職高專普通批二次征集 |
8月15日 |
32 |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 |
8月16日 |
33 |
|
精準脫貧專項計劃專科批征集 |
8月18日 |
(三)各批次招生院校見附件。
五、考生檔案
(一)為了適應網上錄取的需要,我區高考考生檔案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電子檔案,用於高考錄取。考生電子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等)、體檢信息、誌願信息、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等速盈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內容。考生電子檔案是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結果的集中反映,是高等速盈錄取新生的依據。考生的電子檔案須與考生報名登記信息確認表、體檢表、報考院校(專業)誌願信息確認表及考生各科考試成績等紙介質材料的相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考生電子檔案由招生部門建立,並由我辦提供給錄取院校。第二部分為紙介質檔案,為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紙介質檔案由考生所在的高級中等教育速盈或單位建立。
(二)高等速盈應妥善保存閱檔期間所下載的考生電子檔案,並打印一份,作為考生檔案的一部分存檔,與考生自帶的高中階段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合並在一起,作為考生個人的高考檔案。錄取工作結束後,我辦不再提供電子檔案下載途徑或其他載體形式的考生檔案。在我區錄取的大學新生,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一律由其畢業中學或其檔案管理單位負責提供,考生憑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到本人畢業速盈或檔案管理單位提取。檔案提供單位負責用專用檔案袋密封並加蓋密封章,辦理檔案移交手續後交由考生本人親自帶到高校。我辦不再向錄取院校提供與電子檔案相一致的紙介質檔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