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1. 關於廣西 2014 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試點和註冊入學試點工作的通知

  2. 發布時間:2014/01/09   瀏覽: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家及自治區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 2013 〕 3 號)的要求, 2014 年我區將繼續開展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試點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單招)🕦,並在普通高考統考錄取結束後 , 視生源和高職高專計劃完成情況開展民辦高等職業院校註冊入學試點(以下簡稱高職註冊入學)。

一、招生院校

(一)高職單招。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 ” 骨幹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自治區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以及自治區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重點培育單位均具有單獨考試招生的資格🎦,具體院校名單見本文附件 1 🏢💫。

(二)高職註冊入學。

區內所有招收高職專業的民辦高等速盈原則上均具有高職註冊入學招生資格🌜,具體院校名單見本文附件 2 。

二、招生計劃

(一)高職單招。

按教育部有關要求,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的數量🦪🤹🏻,第一年原則上不超過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0% ,第二年原則上不超過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 20% 🧏🏻‍♀️;第三年及以後原則上不超過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 30% 。具體數量由招生院校申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批準後統一下達,並向社會公布👩🏽‍🚀。

(二)高職註冊入學。

原則上在教育廳核定的速盈年度招生計劃 30 %以內自主製定高職註冊入學招生計劃和分專業計劃🖌。具體數量由招生院校申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批準後統一下達🧑🏽‍🎄,並向社會公布。

三、招生章程

符合招生條件的院校負責製訂本校高職單招或高職註冊入學招生的章程💁🏻‍♀️,包括考生的報名辦法👩🏽‍🚒👨🏻‍💼、單招考試實施辦法、排序錄取原則、專業安排原則等。各校招生章程須於 2014 年 3 月 31 日前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匯總後統一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經批準後向社會公布🫲🏽。各校考試、錄取工作須嚴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鼓勵招生院校在進行高職單招時采用文化考試成績和技能考試成績相結合的評價錄取方式。技能科目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術基礎📷、職業傾向和職業潛能等內容,也可使用高中畢業會考有關科目成績代替。

高職註冊入學應依據考生的普通高考統考成績和高中畢業會考成績擇優錄取🙋🏼,具體折算排序方式由各校自主確定🚫。

四🤙🏿、工作流程

(一)高職單招。

1. 考生申報。 已參加 2014 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除中職 2 年級在校生外)均可申報參加高職單招▫️🧍。招生院校只能在已參加高考報名的學生中宣傳發動考生參加本校的單獨考試😶,並妥善保存考生親筆簽名的申報材料備查。

2. 組織考試。 招生院校可單獨組織考試,亦可與其它具有單獨考試招生資格的院校聯合考試🧔🏿‍♂️,考試工作需於 4 月 30 日前完成。

3. 提出擬錄名單並公示。 招生院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及專業誌願🤌🏼,按照本校高職單招章程公布的規則確定擬錄名單☝️,並在本校網站及校內宣傳欄進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畢業速盈🚣🏿‍♂️、考試成績、特長(或獲獎項目)、擬錄取專業等🦜。公示時間不得少於 7 個工作日🫙🧝‍♂️。

4. 上報備案。 經公示無異議後,招生院校於 5 月 10 日前將擬錄名單上報給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對院校的錄取名單予以備案,招生院校據此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5.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於 5 月 20 日前結束🤌。

(二)高職註冊入學。

1. 考生申報。 已參加 2014 年普通高考統考且截止高職高專預科批次錄取結束後仍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申報參加高職註冊入學。招生院校必須妥善保存考生親筆簽名的申報材料備查🏍。

2. 提出擬錄名單並公示。 招生院校根據考生普通高考統考考試成績和考生高中畢業會考成績,按照本校高職註冊入學招生章程公布的規則確定擬錄名單,並在本校網站及校內宣傳欄進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畢業速盈🧗‍♂️、普通高考統考考試成績、高中畢業會考成績🔎、擬錄取專業等。公示時間不得少於 7 個工作日🧑‍🧒‍🧒。

3. 上報備案🚀。 經公示無異議後,招生院校於 9 月 18 日前將擬錄名單上報給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對院校的錄取名單予以備案,招生院校據此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4. 高職註冊入學工作於 9 月 30 日前結束。

五🏄🏽‍♀️、配套政策

(一)申報高職單招的考生,一經正式錄取(以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確認數據為準)🚴🏻,一律不能退檔換錄✊。如果考生高考報名時已經繳納高考考試費,考生可以繼續參加高考統考❄️✬,其成績不再作為錄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據。

(二)在高職註冊入學工作開始前已被確定錄取的考生(以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確認數據為準)🖖🏻,一律不能再參加高職註冊入學錄取。

 

附件: 1. 2014 年具有高職單招資格的高等職業院校名單

       2. 2014 年具有高職註冊入學資格的高等職業院校名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2014 年 1 月 9 日

 

 

附件 1

2014 年具有高職單招資格的

高等職業院校名單

(共 15 所)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名單( 2 所)♓️🚨:

南寧職業技術學院

柳州職業技術學院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骨幹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 3 所):

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自治區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名單( 7 所):

桂林旅遊高等專科速盈

廣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柳州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自治區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重點培育單位( 3 所):

廣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附件 2

 

2014 年具有高職註冊入學資格的

高等職業院校名單

(共 12 所)

 

廣西外國語學院

南寧學院

北海藝術設計職業學院

桂林山水職業學院

廣西演藝職業學院

廣西城市職業學院

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

廣西工程職業學院

廣西理工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經濟職業學院

廣西科技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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